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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7-10-13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奖学金评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2017年农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 1/3,且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二、名人、企业奖学金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二)名人企业奖学金名额及具体条件

1.金善宝奖学金

(1)金善宝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1500元;

(2)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3名(或前1/10);

(3)熟悉金善宝先生生平事迹,并提交一篇学习体会。

2.先正达奖学金

(1)先正达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

(2)面向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应用化学和生物技术专业;

(3)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4)综合测评为A等;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累计GPA3.0

(6)自动成为我校“先正达学社”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3.亚方奖学金

(1)亚方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2)主要面向在校二、三、四年级农学、经管、人文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本科生;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累计GPA3.0,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4)熟悉江苏亚方集团情况。

4.姜波奖助学金

(1)姜波奖助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3)综合测评为A等;

(4)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自动成为我校“姜波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三)三好学生、单项奖学金

1.三好学生

1)凡属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本、专科生(包括自费生、委培生均可参加三好生奖学金的评选)。

2)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3%评定,顺延名额不超过班级综测人数前30%。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等班级以及评选学年内当选的校“十佳”班级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不累计计算),顺延名额不超过班级综测人数前40%

三好学生奖学金包括一、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符合下列条件者,结合测评顺序分别授予一、二等三好学生奖学金。

①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治课,关心集体、 团结同学、礼貌待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②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认真参加教学生产实习,学习成绩优良(达到班级前1/2),无重修现象;

③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

④综合测评A等;

⑤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⑥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考虑。

2.单项奖学金(符合任一条件,即可提出申请)

本学年综合测评在B等以上(含B等),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申报评选相应的单项奖学金。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创新奖

①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中以第一作者发表质量较高论文者;

②有重大科研发明者(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

③省市科技竞赛奖获得者;

④校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奖

①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个人者,以校团委提供名单为准;

②为学校的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③担任学生干部、成绩突出者(按照学院二、三、四年级学生数1%的比例申报);

④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文化艺术奖

①在省、市级以上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②在校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

③以第一作者在校外报刊发表文学和艺术作品者(不含新闻报道);

④以第一作者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及以上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体育竞技奖

①在国家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8名或三等奖以上者;

②在省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者;

③在市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④在校田径运动会中获第一名者。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单科优秀奖

①全国大学外语考试中外语四级考试达604分或六级达533分者(非外语类专业);

②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单科知识竞赛,并获较好名次者(国家前8名或三等奖,省级前5名或二等奖,市级前3名或一等奖)。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进步奖

①本学年综合测评较上一年提高 10名以上者(含10名);

②本学年文化课成绩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含10名)。

备注:凡受到校纪处分者一年内取消三好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奖资格。

(四)南京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

1.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3)全班同学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关心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对任何公开或隐蔽地煽动和组织闹事、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班级学风严谨,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经常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和学习心得座谈会,全学年70%以上同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能积极地开展和参加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本学年内早操出勤率在90%以上,体育达标率95%以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自觉遵守《大学生文明公约》;综合测评无 C等同学。

2.先进宿舍

(1)全舍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平时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全舍同学团结友爱,互助互学,诚实礼让,尊敬师长,言论健康,举止文明,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3)全舍同学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级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处分;模范遵守《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被评为“文明宿舍”。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面向学院团委学生会、班干部、党支部、各大兴趣小组主要学生干部评选。

(2)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党支部、社团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

(3)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威信。

(4)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测评为A等。

(6)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7)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推荐。

、评选工作安排

  1.10151000-11:00将竞争类国家励志奖学金、金善宝、先正达预申请表(班主任签字)交至学生办。

  2.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请于1017日上午10:00前将班主任签字确认的汇总表提交至学生办,将电子版以“班级+励志”命名并发送至malijuan@njau.edu.cn,请提醒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1616:00前同步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对应奖项的申请。

  3.其他各类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请于1018日上午10:00前将班主任签字确认的汇总表提交至学生办,并将电子版以“班级+奖学金”命名后发送至malijuan@njau.edu.cn,公示三天后于21日前上报学工处,并请提醒获奖同学于101716:00前同步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对应奖项的申请。

四、注意事项

1.2017年评定奖、助学金总金额标准为不超10000/人。

2.国奖、励志可顺延兼得三好荣誉,其他奖学金可兼得奖金+荣誉。

3.提醒学生奖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金;

4.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五、各类汇总表及报名表见附件

农学院学生办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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