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7-10-13 浏览次数:
各班级: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4000元、3000元、2000元三档。
2(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二)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
2.学校助学金的等级、标准及比例:一等助学金,每生每月200元,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二等助学金,每生每月40元,按参评学生总数的90%评定。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关注社会,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5)评定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4.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学校助学金。
(1)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的额度为每人3000元;
(3)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5)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管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纪录。
二、评选工作安排
1.国家助学金、南京农业大学一等助学金、大北农励志助学金,各班级填写汇总表(班主任签字),班级评定同学及时到系统申请对应助学金奖项。请将以上纸质汇总表于10月18日12:00前交至农学院学生办(生科楼D1002),农学院学生办2017年10月13日电子版汇总表以后发至邮箱malijuan@njau.edu.cn;
2.2017年助学金总金额标准为不超6000元/人;
2.获得各类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解困;
3.西藏免费教育学生享受校助一等助学金,不得参评其他助学金,可参评奖学金;
4.提醒学生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金;
5.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四、助学金相关文件及汇总表见附件
农学院学生办
<span font-size:12pt;"=""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017年10月13日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