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农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4-10-30 浏览次数:
为在全院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南农大研工〔2024〕号)精神,决定开展农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本次评定参照以下文件执行:《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具体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奖项及参评对象
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奖励金额及奖励人数见下表: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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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奖学金 |
学制内表现优异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生3万元/人, 硕士生2万元/人 |
博士生17人, 硕士生18人 |
|
2 |
学业奖学金 |
2020级直博生、2020级复学硕士生,2021级至2024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不参评) |
2019级至2021级: 博士生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14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2022级、2023级: 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7000元、二等奖5000元。 2024级: 博士生新生奖学金12000元;硕士生新生奖学金5000元。 |
2019级至2021级: 博士生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硕士生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 2022级、2023级: 博士生、硕士生均为一等奖30%、二等奖70%。 2024级: 新生奖学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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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
金善宝奖学金 |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
5000元/人 |
1人 |
陈裕光奖学金 |
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
5000元/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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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苏农垦奖学金 |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博士生10000元/人,硕士生8000元/人 |
博士生1人,硕士生2人 |
二、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4.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75%,无课程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记录,且在其导师所有学生综合排名中位于前50%(导师根据学生学习及科研开展等情况确定其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排名);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具体详见《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6)。
(二)学业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具体详见《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7)。
(三)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1.思想表现好: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农业科技工作服务;
2.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硕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博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英语提前通过六级或课程英语成绩在75分以上,口语及书面表达流利;
3.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
5.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具体参见《南京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校级企业奖学金评选指南》(附件3-1)。
(四)江苏农垦奖学金
1.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硕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博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3.有意愿从事江苏农垦相关课题领域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4.有江苏农垦实习实训经历、参加过江苏农垦相关课题研究者优先;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江苏农垦奖学金”与当年校级其他研究生名人企业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选流程
(一)国家奖学金
1.个人申请
11月1日12:00前填写《农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表》(附件2-2),打包并以“学号+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2024060@njau.edu.cn。
11月1日13:30-16:00,将纸质版附件2-1、附件2-2、科研成果首页、成果在web of science中的分区及影响因子截图(附件4)、加权平均分成绩截图、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证明材料等交至滨江校区农学楼223,过时不候。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导师逐一签字。
2.学院初审
11月2日-6日,学院组织初审,确定答辩名单并公示。
3.公开答辩
11月7日-13日,答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博士研究生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硕士研究生分4个系分别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主要为个人基本情况、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参加活动情况,答辩形式为PPT汇报。
4.院内公示
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学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审核
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进行校内公示。
(二)学业奖学金
由农学系、智慧农业系、遗传育种系、种业科学系分别评选:
1.11月13日前,各系组织评审,确定本系拟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2.11月15日前,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及江苏农垦奖学金
1.个人申请
11月1日12:00前填写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1)或江苏农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2),及《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江苏农垦奖学金信息表》(附件3-3),打包并以“学号+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2024060@njau.edu.cn。
11月1日13:30-16:00,将纸质版附件3-1、附件3-2、附件3-3、科研成果首页、成果在web of science中的分区及影响因子截图(附件4)、加权平均分成绩截图、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证明材料等交至农学楼223,过时不候。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导师逐一签字。
2.学院初审
11月2日-6日,学院组织初审。
3.公开答辩
11月7日-13日,由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主要为个人基本情况、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参加活动情况,答辩形式为PPT汇报。
4.院内公示
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学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审核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江苏农垦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可以兼得。
2.研究生申报奖助学金使用的所有学术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已经用于申请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助项目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3.所有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回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外,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5.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否则退回处理,过时不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张华洲(电话025-84396302,邮箱2024060@njau.edu.cn)
农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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