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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0-10-20    浏览次数:


农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奖学金评选文件的要求与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19-2020学年农学院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国家奖学金名额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6个。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农学院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学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尚在期限内处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奖学金

1)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3)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1/3,且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名人、企业奖学金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名额2个,先正达奖学金名额1个,亚方奖学金7个,姜波奖助学金2个。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农学院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2、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

1)金善宝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

2)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2

3)综合测评为A等,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2

4)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综合素养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熟悉金善宝先生生平事迹,并提交一篇学习体会。

3、先正达奖学金

1)先正达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

2)面向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应用化学和生物技术专业;

3)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4)综合测评为A等;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累计GPA≥3.0

4、亚方奖学金

1)亚方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2)主要面向在校二、三、四年级农学、经管、人文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本科生;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累计GPA≥3.0,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4)熟悉江苏亚方集团情况。

5、姜波奖助学金

1)姜波奖助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3)综合测评为A等;

4)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自动成为我校姜波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三、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学金

1、名额安排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3%评定。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等班级以及评选学年内当选的校十佳班级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不累计计算)。

三好学生奖学金包括一、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符合下列条件者,结合测评顺序分别授予一、二等三好学生奖学金。

2、评选对象及条件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治课,关心集体、 团结同学、礼貌待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认真参加教学生产实习,学习成绩优良(达到班级前1/2,无重修现象;

3)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

4)综合测评A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考虑。

(二)单项奖学金(符合任一条件,即可提出申请)

本学年综合测评在B等以上(含B等),并在20199-20208间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申报评选相应的单项奖学金。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创新奖

1)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中以第一作者发表质量较高论文者;

2)有重大科研发明者(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

3)省市科技竞赛奖获得者;

4)校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奖

1)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个人者,以校团委提供名单为准;

2)为学校的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3)担任学生干部、成绩突出者,按照学院二、三、四年级学生数1%的比例申报。(学院可推荐6人)

4)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文化艺术奖

1)在省、市级以上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2)在校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

3)以第一作者在校外报刊发表文学和艺术作品者(不含新闻报道);

4)以第一作者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及以上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体育竞技奖

1)在国家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8名或三等奖以上者;

2)在省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者;

3)在市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4)在校田径运动会中获第一名者。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单科优秀奖

1)全国大学外语考试中外语四级考试达604分或六级达533分者(非外语类专业);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单科知识竞赛,并获较好名次者(国家前8名或三等奖,省级前5名或二等奖,市级前3名或一等奖)。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进步奖

1)本学年综合测评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含10名);

2)本学年文化课成绩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含10名)。

四、南京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先进班集体3个,先进宿舍3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25个。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3、全班同学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关心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对任何公开或隐蔽地煽动和组织闹事、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班级学风严谨,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经常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和学习心得座谈会,全学年70%以上同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能积极地开展和参加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本学年内早操出勤率在90%以上,体育达标率95%以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自觉遵守《大学生文明公约》;综合测评无 C等同学。

(三)先进宿舍评选条件

1、全舍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平时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全舍同学团结友爱,互助互学,诚实礼让,尊敬师长,言论健康,举止文明,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3、全舍同学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级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处分;模范遵守《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被评为文明宿舍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①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为校内各单位聘用的学生助理、班委、团支委成员、党支委成员、校院学生会成员、各学院团委成员及各社团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

②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威信。

③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④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测评为A等。

⑤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⑥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推荐。

(学校部门聘用的助理、校学生会成员及校级社团成员由对应校级主管部门推荐)

五、评选工作安排

1、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符合国奖申请资格的同学于1020日中午12:00完成系统申请,符合其他奖项的同学于1022日中午12:00完成相应奖项的申请。

2、班级评议推荐。各班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报各类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名人、企业奖学金请于1022日中午12:00将班主任签字确认的差额奖学金班级推荐表提交至学生办;其他各类奖项请于1023日下午16:00将班主任签字确认的汇总表提交至学生办,并将电子版以“班级+奖学金”命名后发送至nx_students@njau.edu.cn

31023-28日,学院对各类奖学金进行初评及公示。

411月初,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

六、注意事项

1、请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2、各班级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对班级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提醒班级同学,奖、助学金必须用于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电话 025-84395327;邮箱:nx_students@njau.edu.cn


 

农学院学生办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