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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9-06-28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相关建设计划,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实行“3+X”培养模式,三年级下学期进行学业分流,将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完成“本-硕-博”贯通式培养。为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学生,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我校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办法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名额由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院计划分配。我校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比例原则上为班级学生人数的60%。

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推荐免试领导小组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农学院相关领导和教授组成,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推荐专业

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 推荐免试研究生校内主要面向南京农业大学遗传学、作物遗传育种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蔬菜学国家重点学科的博士点、硕士点,原则上每位教授导师限招1名。

三、基本条件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来确定人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2、课程学习优秀,GPA>3.0,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必修课应修而未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1门。在读期间出国半年及以上,必修课修读情况由推荐免试领导小组认定。

3、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等级B等及以上。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①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6及以上;

②雅思成绩达到6及以上;

③托福考试(TOLEFL)成绩达到80及以上;

GRE考试成绩达到320分及以上。

5、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四、成绩构成

学生的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学习、面试、素质三部分构成,即: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20%+素质成绩(占10%

1、学习成绩(GPA折算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折算:

GPA折算分=本人GPA绩点分÷年级本专业最高GPA绩点×70

2、面试成绩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三个方面,满分20分。

3、素质成绩指对学生在读期间学习、科研、社会活动中所获成果、奖励和表彰的评价。计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累加,最高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第一类 科技竞赛  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校园科技节比赛及英语、数学、计算机等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获省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校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第二类 项目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级、校级、院级SRT计划及院长科学基金项目,个人考核等级为优秀计2分,个人考核等级为良好计1分。

第三类 学术论文  在本专业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5分、第二作者计4分、第三作者计3分,其他作者计1分;在学校认定的一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3分、第二作者计2分、第三作者计1分,其他作者计0.5分;二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2分、第二作者计1分;其他正式出版的中文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计1分,最多累计2分。综述类论文计分由面试考核小组确定。

第四类 社会工作  参加各类社会公益工作,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计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计1分。

第五类 实践训练  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获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优秀实践论文计2分,获校级先进个人或优秀实践论文计1分。

第六类 文体竞赛  在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或第一名)计3分、二等奖(或第二名)计2分、三等奖(或第三名)计1分;获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计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计1分、三等奖(或第三名)计0.5分。群体性文体竞赛类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个人计2分,校级二、三等奖个人计1分。

第七类 个人表彰  获国家级优秀学生、团员、学生干部等计3分;获省级优秀学生、团员、学生干部等计2分;获校十佳宿舍、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五四团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计2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计1分。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计1分,分值由学生办公室认定;连续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时间满一年及以上,当年综测A等,经班主任和学生办公室确认计0.5分。

第八类 留学访学  具有12个月及以上出国(不含台湾、香港地区)留学或访学经历计2分;具有3个月及以上出国(不含台湾、香港地区)留学或访学经历计1分;具有出国(不含台湾、香港地区)留学或访学经历计0.5分。

同一类别分数不累加,以最高记分为准。

五、补充说明

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具体工作由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免试推荐领导小组组织,并负责解释。

2、获得免试资格者在本科的继续学习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取消免试资格。

3、如本条例未说明事宜,参照南京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办法执行。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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