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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3-09-14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3153号)文件精神,兹开展农学院2023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农学院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918,各班级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宣传工作;组织新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入口,并在线填写“2023年新生调查问卷”、“家庭情况调查问卷”(已填写的无需重复填写)。

(二)网上申报

918,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困难生申请入口,提交认定申请,并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材料。

(三)民主评议

91821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系统评分、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在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将结果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921日下午5: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交到生科楼D10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四)学院审核

92226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提交学校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我校学生资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认定工作。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学生诚信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引导学生争优不争贫,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3.充分保护受助学生隐私,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定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30%

5.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宸宇,办公地址:生科楼D1002;联系方式:13022550631/025-84395327;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农学院xx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附件4: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流程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