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3-09-14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3〕153号)文件精神,兹开展农学院2023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农学院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9月18日前,各班级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宣传工作;组织新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入口,并在线填写“2023年新生调查问卷”、“家庭情况调查问卷”(已填写的无需重复填写)。
(二)网上申报
9月18日前,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困难生申请”入口,提交认定申请,并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材料。
(三)民主评议
9月18—21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系统评分、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并在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将结果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9月21日下午5:00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交到生科楼D10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四)学院审核
9月22-26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后提交学校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我校学生资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认定工作。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学生诚信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引导学生争优不争贫,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3.充分保护受助学生隐私,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定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30%。
5.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宸宇,办公地址:生科楼D1002;联系方式:13022550631/025-84395327;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农学院xx班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附件4: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流程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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