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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农学院2021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1-10-06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9184号)文件精神,兹开展农学院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农学院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1068日,各班级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宣传工作;并组织新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入口,完善相关信息,并填写家庭情况调查问卷

(二)网上申报

10910日,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困难生申请入口,提交认定申请。

(三)民主评议

101113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结果、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贫困等级,并在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将结果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

(四)学院审核

101418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后提交学校审核。

(五)学校审核

101921日,学校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我校学生资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认定工作。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学生诚信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引导学生争优不争贫,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3.充分保护受助学生隐私,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定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30%

5.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高 强,办公地址:生科楼D1002;联系方式:025-84395327;邮箱:gaoqiang@njau.edu.cn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农学院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表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