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0-09-30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加强农学院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科技素质和科研能力,提升学生参与国际农林业科技交流合作能力,推动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2021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农学院2019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申请资格
1.金善宝实验班(植物生产类)无必修课不及格记录学生均需申报,其余学生自愿申报;
2.普通班学生成绩列本专业排名前30%或班级成绩排名前10名且无必修课不及格记录者。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阶段
10月10日17:00前:申请者确认导师,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表》;
(二)学院审核
10月11日前: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及条件进行确认与审查,确定可参与农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具体实施
1.中期汇报:次年3月,交流工作进展;
2.终期考核:次年6月,完成文献综述与总结PPT。
四、注意事项
1.导师制导师原则上由农学院教授与副教授担任;
2.每位教授原则上每个年级最多可以指导2名学生,每位副教授原则上每个年级最多可以指导1名学生;
3.参与导师制的学生要听从导师指导,定期上交相关材料与汇报进展,完成指定任务;
4.参与导师制期间不可出现必修课不及格现象,否则将取消导师制资格;
5.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于2019年10月16日17:00-18:00之间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纸质版至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D1002,电子版以“班级+导师制(其中每个人文件以“班级+学生姓名+导师制申请表”命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1118303@njau.edu.cn。
联系人:孙小雯 马舒洋
地点:生科楼D1002、生科楼D1001;
联系方式:13101891990 13620696405。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表
农学院学生办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