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9-10-19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2019年农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评选条件及学院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4400元、3300元、2200元三档。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休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8)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二)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
1.学校助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2.学校助学金的等级、标准及比例:一等助学金,每生每月200元,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二等助学金,每生每月40元,按参评学生总数的90%评定。
3.学校助学金依据家庭经济情况、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评定,一等助学金评定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关注社会,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活俭朴;
(5)评定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评定期间不在学业警告期内。
4.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学校助学金。
5.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限内取消申请学校助学金资格,停发未发的助学金;享受一等助学金的学生,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纪律处分,其助学金降为二等助学金。
(三)社会类助学金
1. 吴毅文助学金
(1)吴毅文助学金的额度为每人5000元;
(2)资助对象为成绩优异、业绩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资助名额10人,其中,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的学生2名;
(3)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5)综合测评为A等;
(6)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7)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2. 瑞华本科生助学金
具体通知已发大一年级各班班主任
3.伯藜助学金
具体通知已发大一年级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工作安排
1.10月22日12:00前:班级同学提出申请,并同步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对应项目的申请。
2.10月24日前:班级形成助学金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评议,并形成相关助学金类型、等级评定,并将班主任将签字确认的国家助学金、校级一等助学金、吴毅文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办办公室D1002,电子版以“班级+助学金”命名后发送至sunxiaowen@njau.edu.cn;
3.10月28日前: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及条件进行确认并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确认公示名单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
4.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确认公示名单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三、注意事项
1.各班级形成专门的评议小组,确保贫困学生真正入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助学金统筹安排,真正实现解困;
2.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3.提醒学生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金。
农学院学生办
2018年10月15日
- 附件【农学院2019-2020学年各类助学金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