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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9-10-13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学法[2019]358号)和《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南农大学函[2019]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农学院启动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国家奖学金名额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7个。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农学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尚在期限内处分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且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0%

3.综合测评等级为班级前3名(或前1/10);

4.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 1/3,且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日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

1.符合条件同学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附件12);

2.1014日上午11:00-12:00期间提交申请表;

3.纸质版申请表提交至至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D1002,电子版申请表以“班级+学生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sunxiaowen@njau.edu.cn

(二)学院评审

1018日前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及条件进行确认并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

(三)学校评审

1021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公示;确认公示名单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过期将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材料;

2.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

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3.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工作;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孙小雯,办公地点:生科楼D1002;联系方式:025-84395327;邮箱:sunxiaowen@njau.edu.cn

附件1:农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预申请表

附件2:农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预申请表

 

 农学院学生办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