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3-04-03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在2013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名额分配
1.优秀团支部标兵:学院推荐1个团支部(全校评选10个);
2.优秀团支部:全院评选4个,其中研究生1个;
3.优秀共青团干部:全院评选26人,其中研究生7人。
4.优秀共青团员:全院评选38人,其中研究生13人。
三、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团支部各项工作严谨规范;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工作有特色;团支部多次获院级以上奖励,无违规违纪事件。
2.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公认;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带领团组织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履行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同学,诚实正派,群众公认;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1)4月7日上午12:00前,团支部或个人根据评选标准,经支部民主推荐后进行申报。
(2)申报须在腾讯微博#2012年度五四表彰#话题下发布:“#2012年度五四表彰#我是**学院***(支部名或个人姓名)参选201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先进团支部(或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宣言或事迹亮点简述@南京农业大学团委@(本学院团委微博名)”。同时,在#2012年度五四表彰#话题下,发布团支部或个人先进事迹不少于3条(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争取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3)学院将于4月9日上午12:00前,确认申请支部和个人的微博转发情况,于4月10日上午公示初评选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进行表彰。
2.“优秀团支部标兵”评选程序:
(1)4月8日前学院推荐并确定候选名单,认真组织推荐材料并报送校团委。获学校“百个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资助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2)4月18日前候选团支部须通过腾讯微博及校内海报等传媒平台对支部先进事迹进行展示。事迹展示发布示例参考“优秀团支部”评选程序中相关示例要求,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3)4月20日前校团委举办候选团支部现场评审会,组织大众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优秀团支部标兵”名单。
五、相关要求
1.优秀团支部自由申请;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本科生班级团支部推荐1人,优秀团支部及以上的班级优先考虑;优秀共青团员每个本科生班级团支部推荐1人;优秀团支部标兵学院推荐。
2.各支部要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择优推荐人选,调动广大团员参与评选表彰工作。
3.各申报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6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需要装帧、包装,如有图片和获奖证书,均以图片材料呈现,不用另附。
4.优秀团支部标兵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2份)请于4月7日17:00前将送交学院团委学生办(生科楼D1002)办彭老师处;电子版发至pengyiquan@gmail.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班级、申请奖项。
5.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和申报材料(1份)请于4月15日上午10:00前将送交学院团委学生办(生科楼D1002)彭老师处,电子版发至pengyiquan@gmail.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班级、申请奖项。
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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