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3-12-24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为表彰先进,激励他人,现启动农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农学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以班级为单位,总人数按不超过人数的20%评选。
1. 班级名额如下表:
班级 |
总人数 |
测算人数 |
拟定名额 |
农学201 |
23 |
4.6 |
5 |
农学202 |
23 |
4.6 |
5 |
农学203 |
26 |
5.2 |
5 |
种子201 |
25 |
5.0 |
5 |
种子202 |
29 |
5.8 |
6 |
农实201 |
28 |
5.6 |
6 |
总人数 |
154 |
30+2 |
32 |
2. 如有班级名额未完全使用,请上报学院,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综合测评均为A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GPA≥3.0,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5.在校期间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6.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四、日程安排
1. 12月26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上传获奖材料);
2. 12月27日前:班委会和团支部根据申请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经班主任评定提出初评名单上报学院;
3. 12月28日前:学院审核公示、征求意见,提交初评名单;
4. 2024届毕业生离校前:学院、学校对优秀毕业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核,审核是否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完全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毕业生予以正式发文表彰。
五、注意事项
1. 各班级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资格。
2. 要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和毕业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同等条件下对志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体育锻炼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予以优先考虑。
3. 优秀毕业生评选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班级和学院推荐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向学院进行反映。
4. 各班级需要分别报送纸质版(附两份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列)和班主任签字后的班级汇总表(附件1)于12月27日下午1700-18:00交至农学院学生办(生科楼D1002),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unxiaowen@njau.edu.cn。
附件:农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农学院学生办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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