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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3-12-24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为表彰先进,激励他人,现启动农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农学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以班级为单位,总人数按不超过人数的20%评选。

1. 班级名额如下表:

班级

总人数

测算人数

拟定名额

农学201

23

4.6

5

农学202

23

4.6

5

农学203

26

5.2

5

种子201

25

5.0

5

种子202

29

5.8

6

农实201

28

5.6

6

总人数

154

30+2

32

2. 如有班级名额未完全使用,请上报学院,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综合测评均为A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GPA3.0,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5.在校期间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6.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四、日程安排

1. 1226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上传获奖材料);

2. 1227日前:班委会和团支部根据申请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经班主任评定提出初评名单上报学院;

3. 1228日前:学院审核公示、征求意见,提交初评名单;

4. 2024届毕业生离校前:学院、学校对优秀毕业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核,审核是否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完全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毕业生予以正式发文表彰。

五、注意事项

1. 各班级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资格。

2. 要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和毕业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同等条件下对志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体育锻炼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予以优先考虑。

3. 优秀毕业生评选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班级和学院推荐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向学院进行反映。

4. 各班级需要分别报送纸质版(附两份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列)和班主任签字后的班级汇总表(附件1)于1227日下午1700-18:00交至农学院学生办(生科楼D1002),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unxiaowen@njau.edu.cn



附件:农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农学院学生办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