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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1学期农学院招聘助教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3-09-05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校研发【2021191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中设置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本学期学校给的助教计划人数27人,具体助教名额申请计划见附件5。现将做好助教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学业成绩较好,各类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工作踏实认真,能力突出,有责任感和进取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3.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应聘一个助教岗位,之前已申请且应聘成功的助教不可再次申请;已经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助教岗位。

二、招聘程序

1.助教岗位聘任由设岗学院组织,按课程聘任,聘任小组应不少于3人,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聘任考核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2.应聘研究生须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查后,向相关设岗学院提交应聘申请。研究生被聘用后,由设岗学院、课程主讲教师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另行通知签协议时间)。

3.受聘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应至少提前 1 周向设岗学院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后,学院应及时通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三、其他要求

1.助教工作量以承担助教工作时间每个月达到20小时为一个基本工作任务,津贴标准为400/月。如承担助教工作量不满基本工作任务,助教岗位津贴可按实际承担的助教工作量折算。

2.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按学期发放,每个学期按4个月标准发放;研究生院根据助教一学期的工作考核情况,统一在学期末制作岗位津贴发放清单,向考核合格的研究生一次性足额发放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减或取消津贴。

3.研究生助教每学期需认真记录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考核表》(见附件 4),聘期结束后,课程主讲教师及设岗学院对助教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将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获评研究生助教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发放证书。

四、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应聘学生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教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1务必于2023913日下午5:00前送至学院教务办(生科楼D1003),附件1中的导师意见和聘用小组意见都必须签字,同时发送《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教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nxjwb@njau.edu.cn,电子稿和纸质稿同时提交才算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联 系 人:黄婧

联系电话:84395323

农学院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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