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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6-10-17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奖学金评选文件的要求与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现开展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奖学金包括一、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符合下列条件者,结合测评顺序分别授予一、二等三好学生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课和形势与政策课,关心集体、 团结同学、礼貌待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认真参加教学生产实习,学习成绩优良(达到班级前1/2,含1/2),无重修现象;

3.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

4.综合测评A等;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考虑。

(二)其他说明

1.一等、二等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2.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3%评定。金善宝实验班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不累计计算)。

三、单项奖学金

25-26学年综合测评在B等以上(含B等),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申报评选相应的单项奖学金。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品德风尚奖

(1)获得校级“青年五四奖章”、“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品德相关荣誉称号者;

(2)拥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突出道德事迹,经区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者;

(3)担任学生干部、成绩突出者(按照学院二、三、四年级学生数1%的比例申报);

(4)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或社会做出积极贡献,被省级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志愿者”者,或获相关部门表彰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创新奖

(1)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中以第一作者发表质量较高论文者;

(2)有重大科研发明者(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

(3)省市科技竞赛奖获得者;

(4)校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得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单科优秀奖

(1)全国大学外语考试中外语四级考试达604分或六级达533分者(非外语类专业);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单科知识竞赛,并获较好名次者(国家前8名或三等奖,省级前5名或二等奖,市级前3名或一等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进步奖

(1)本学年综合测评较上一年提高 10名以上者(含10名);

(2)本学年文化课成绩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含10名)。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体育竞技奖

(1)在国家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8名或三等奖以上者;

(2)在省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者;

(3)在市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4)在校田径运动会中获第一名者。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文化艺术奖

(1)在省、市级以上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2)在校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

(3)以第一作者在校外报刊发表文学和艺术作品者(不含新闻报道);

(4)以第一作者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及以上者。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奖

(1)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个人者,以校团委提供名单为准;

(2)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获奖者,在校级“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获金奖者;

(3)为学校的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4)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四、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定计划及名额

先进班集体按每10个班推荐1个,

先进宿舍按总宿舍数的2%,

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学生总数的3%进行推荐。(校团委或相关主管单位推荐人员均不占各学院名额)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3.全班同学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关心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对任何公开或隐蔽地煽动和组织闹事、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班级学风严谨,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经常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和学习心得座谈会,全学年80%以上同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能积极地开展和参加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本学年内体育达标率95%以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综合测评无 C等同学。

(三)先进宿舍评选条件

1.全舍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平时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全舍同学团结友爱,互助互学,诚实礼让,尊敬师长,言论健康,举止文明,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3.全舍同学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级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处分;模范遵守《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上学年被评为“卫生免检宿舍”。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包括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班级干部;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测评为A等;

3.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干部一年及以上;

4.有良好的学生干部修养,以身作则,有奉献精神,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大胆工作,讲究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推荐。

五、评选工作安排

1、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20日完成系统申请,并同步向班级提交材料,经班级推荐后汇总上报。

提醒:申请单项奖的同学需在系统提交证明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先进宿舍请宿舍长在系统提交申请,并上传“卫生免检宿舍”证明

2、班级评议推荐。班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报各类奖项的推荐结果。

10月22日上午11:00前,由班级推荐提交《附件1:xxx班三好、单项等奖项班级推荐表》电子版至邮箱F2025019@njau.edu.cn,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交至滨江校区农学楼208。温馨提示:附件1有多个sheet请勿遗漏

3、学院初评及公示

10月22日-31日,学院对各类奖学金进行初评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