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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参评南京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江苏农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6-10-15    浏览次数:


为深化校地协同育人机制,激励我校研究生聚焦江苏农垦发展需求开展实践研究,激发科研创新热情,提升实践应用能力,根据学校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协议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江苏农垦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参评学年内,硕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博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

(三)有志于从事江苏农垦相关课题领域研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四)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五)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考虑。

1.已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研报告、技术推广成果、创业计划书等)。

2.已提出针对江苏农垦实际需求的创新性研究项目方案,且具备可行性和应用前景。

3.已有江苏农垦实习实训经历。

4.已实际参与江苏农垦相关课题研究和实践,含校企合作课题、横向科研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上述优先条件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学院推荐名额

1.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个人自荐报名。

(二)获奖名额及奖励金额

1.博士生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

2.硕士生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20人,每人奖励8000元。

(三)评选原则

江苏农垦奖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奖励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

10月20日12:00前填写江苏农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1),及《江苏农垦奖学金信息表》(附件1-2),打包并以“学号+姓名+手机号+农垦”命名,发送至F2026007@njau.edu.cn。

10月20日13:30-16:00,将纸质版附件1-1、附件1-2、科研成果首页、成果在web of science中的分区及影响因子截图(附件2)、加权平均分成绩截图、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证明材料等交至农学楼208,过时不候。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导师逐一签字。

(二)学院推荐

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3日,学院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校评审

学校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江苏农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差额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按照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规定,“江苏农垦奖学金”与当年校级其他研究生名人企业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2.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回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外,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3.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否则退回处理,过时不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徐利冰(电话025-84396302,邮箱F2026007@njau.edu.cn)


农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