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2025-2026学年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5-10-24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学院名额及资助额度
国家一等助学金77个,国家二等助学金67个,国家三等助学金84个。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4800元、3700元、2600元。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休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二、学校助学金
1.学院名额及资助额度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2000元/年·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
2.校级助学金评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关注社会,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四)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
(五)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六)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活俭朴;
(七)评定期间不在受处分期或学业警告期内。
三、评选工作安排
1.10月28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
2.10月28日下午5点前,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审核、推荐,填写《附件1:农学院xxx班 2025-2026学年各类助学金情况汇总表》发送至邮箱f2025019@njau.edu.cn,纸质版交至农学楼223办公室,同时需确保推荐同学已在系统申请对应的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请各班级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要求学生各类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部金额。
4.各类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徐珂凡,办公地点:滨江校区农学楼223,卫岗校区行政南楼A215;联系方式:025-84395327;邮箱:f2025019@nja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