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农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5-03-3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三农”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拔尖创新型农业人才培养目标,着力服务国家农业发展、种业振兴战略,培养更多致力为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青年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院工作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推荐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

长:庄    刘裕强

副组长:王益华  

员:李刚华 赵晋铭   郭旺珍      

书:黄    潘晓倩 孙小雯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综合测评B等不超过1个。实验班申请者各学年综合测评等级为B等及以上。

2. GPA不低于3.0

3. 课程学习优秀,必修课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且参加推免时经补考或重修(仅限该课程无补考仅可重修)已通过课程考核。必修课程中应修未修课程不超过2门。在读期间出国半年及以上,必修课修读情况由推荐免试领导小组认定。

4. 英语CET-4460分及以上,或CET-6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31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分及以上;实验班申请者需通过CET-6级,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31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分及以上。

5. 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6. 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无任何考试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记录。

三、综合评价方案

1. 学院按照提交《推荐免试生申请表》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包括学习成绩(GPA折算分,占70%)和综合素质得分(占30%)。综合素质得分包括综合素质(一)(占15%)和综合素质(二)的得分(占15%)。即: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GPA折算分)70+ 综合素质(一)15+ 综合素质(二)15

2. 学习成绩(GPA折算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折算

GPA折算分 = 本人GPA绩点分 ÷ 年级本专业最高GPA绩点 × 70

3. 综合素质(一):考察学生的科研素质与能力,指学生在读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导师评价、科学研究记录、英语水平等。计分标准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累加,最高不超过15分,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算。

第一类 科研项目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SRT计划,由农学院认定的个人考核等级为优秀计3分,由农学院认定的个人考核等级为良好计2分。参加学院导师制项目,经导师确认,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可另计1分。

第二类 科研记录 根据学生提交的SRT项目、毕业实习执行记录本,由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统一给予认定,分为3个等级,A等计5分,B等计3分,C等计2分。

第三类 学术论文与专利 发表本专业SCI论文第一作者计6分、第二作者计3分、第三作者计1分,其他作者计0.5分。在学校认定的一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4分、第二作者计2分、第三作者计0.5分;二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1分、第二作者计0.5分。国家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按一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计分(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的,则本人须为第二完成人)。原则上科研成果要与专业领域相关且成果所有权归属于南京农业大学及其下属研究机构。

第四类 英语水平 CET-655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计1分。

4. 综合素质(二)主要考察学生在读期间在科技竞赛、社会公益工作、实践训练、文体竞赛、个人表彰、留学访学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综合素质(二)计分按照如下类别进行累加,同一类别内分数不累加,以最高记分为准。分数最高不超过15分,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算。团体奖项中个人排名前3者按原分值加,排名第4及以后者按50%分值加。

第一类 科创竞赛 在大学生科技竞赛(即“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国家级特等奖计10分、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获省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获校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第二类 学科竞赛 在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及校级立项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含特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获校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第三类 社会工作 参加各类社会公益工作,获得国家级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计5分,获得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计3分,获得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计1分。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或经学校推荐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并考核合格计3分,期间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另计1分。

第四类 实践训练 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获国家级先进个人或优秀实践论文计5分,获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优秀实践论文计3分,获校级先进社会实践个人或优秀实践论文计1分。

第五类 文体竞赛 在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计5分、二等奖(或第二名)计4分、三等奖(或第三名)计3分;个人获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计4分、二等奖(或第二名)计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计2分;个人获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计3分、二等奖(或第二名)计2分、三等奖(或第三名)计1分。代表学院参加群体类竞赛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个人计2分、校级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第六类 个人表彰 获国家级优秀学生、团员、学生干部等计4分;获省级优秀学生、团员、学生干部等计3分;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及团干部等计2分;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计1分,分值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连续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时间满一年及以上,当年综测A等,经班主任确认,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计0.5分。

第七类 留学访学 具有12个月及以上出国留学或访学经历计5分;具有3个月及以上出国留学或访学经历计2分;具有出国留学或访学经历计1分。

第八类  国内访学 具有国内访学经历的计0.5分。

四、推荐方法

1. 个人申请。符合免试推荐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同学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 综合素质分认定。学院对综合素质部分的材料进行审核,其中综合素质(一)中关于SRT项目、毕业实习和学术业绩等内容,申请学生需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进行答辩,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得分。

3. 资格认定。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习成绩、综合素质(一)、综合素质(二)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免试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公示后确定推荐免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研究生支教团”等推免计划,由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遴选。在推免计划遴选公示期间,学生可放弃计划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学生若放弃,不再给予其他途径的推免资格。

2、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金、银奖(或对应等级)的学生(金奖团队排名前二位、银奖团队排名第一位),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金奖的学生,在满足学校推免条件的基础上,可获得推免资格,不占用学院名额。

3、对于在学科专业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第一、第五、第六条的情况下,由三位专业相关教授(与学生本人无亲属关系)联名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答辩资格,通过专家答辩论证后可获得推免资格,不占用学院名额。

4. 凡获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材料;如中途放弃推免资格,取消其后续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5. 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在最后一学年表现不好或学习松懈,成绩不合要求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资格。

6. 参加推免,应坚持诚信原则,慎重选择,凡有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7. 如果确有各类证明材料证书提供存在困难的,请务必提前与工作小组联系说明情况。

8. 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农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