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农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4-10-23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课题组、各班级、研究生会各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和《关于开展南京农业大学 2023-2024 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南农大研工〔2024〕5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农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举止文明;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文体、学术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能积极协助学院开展研究生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项比赛中因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4、学习态度端正,无必修课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求知欲强,知识面广,并表现出较高的科研水平;
5、担任主要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在研究生中有较高影响力;
6、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评选奖项及名额
奖项 |
名额 |
|
1 |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
18 |
2 |
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
10 |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10月25日14:00前填写《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申请表》(附件1),《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附件2),打包并以“优干+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cj@njau.edu.cn。
10月25日15:00-16:00,将纸质版附件1及其他获奖、科研成果、参加活动等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后,交至滨江校区农学楼223。
2、初评公示
10月30日前,学院召开评审会,根据参评材料和师生意见进行评审,分别确定校级、院级拟推荐名单,并在农学院网站公示。
3、学校审核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报送至学校。
五、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审原则;
2、获评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自动获评院级荣誉,不占用院级名额;
3、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否则退回处理,过时不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陈杰 025-84396302
农学院学生办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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