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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农学院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4-10-10    浏览次数:


各班级、各课题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继承和弘扬袁隆平院士追求真理、敢为人先、锲而不舍、埋头苦干的科学家创新及奋斗精神,培育知农爱农新型人才,鼓励农学专业学生为中国农业发展、粮食安全作出贡献,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与袁隆平慈善信托共同出资,中国作物学会人才培养与教育专业委员会作专业指导,在我院设立袁隆平追梦奖学金。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求,现将本学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评选名额:本科生2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1名。

基金会另设博士生科研创新奖,从当年获评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中择优评选,每年全国3名,不占用学院的4个名额。

2.奖励标准:本科生1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博士生科研创新奖获得者在原有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基础上再奖励2万元/人,于每一年秋季学期评审发放。

二、参评条件

1.本科生评选要求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特别突出。

6)须为在校注册的二年级(含)以上的本科生;

7)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8)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

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在作物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在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且作品内容与作物学相关;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2.研究生评选要求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须为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学校系统中学籍确定身份参与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比;

三、学院初评流程

1.本科生:

101017:00前填写《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以“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yangchenyu@njau.edu.cn,纸质版材料需经班主任签名确认后交至滨江校区农学楼223

1010-12日,学院组织初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上报评审委员会。

2.研究生:

101412:00前填写《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及《袁隆平追梦奖学金信息表》(附件2-2),打包并以学号+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2024060@njau.edu.cn

101414:30-17:00,将纸质版附件2-1、附件2-2、科研成果首页、成果在web of science中的分区及影响因子截图(附件2-3)、加权平均分成绩截图、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证明材料等交至滨江校区农学楼223,过时不候。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导师逐一签字。

1014-18日,学院组织初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上报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委员会评选流程

1.本科生由学院初评后,按照1:1提名候选人至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

2.研究生由学院初评后,按照1:2的差额提名候选人至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

3.“博士生科研创新奖由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场会评评定。

五、注意事项

1.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学生,仍具备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参评资格;但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学生,期内原则上不具备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参评资格。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3.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侧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联系人:

杨宸宇(电话025-84395327,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张华洲(电话025-84396302,邮箱2024060@nj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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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