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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4-10-08    浏览次数:


 

班级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南农大学函〔202454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66)、《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金标准及评定计划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名额9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名额32;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名额2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农学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尚在期限内处分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国家奖学金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 1/3,且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袁隆平追梦奖学金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特别突出;

)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含),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日程安排

1. 1010日下午5:00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纸质版申请表提交至至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滨江校区农学楼223,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命名为“班级+国奖、励志、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材料”,其中个人申请表以班级+学生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2. 1012日前:学院对国家奖学金、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进行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

3.1014日前:学院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

4. 1025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四、注意事项

1.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过期将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材料;

2. 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3. 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工作;

4.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杨宸宇,办公地点:滨江校区农学楼223;联系方式025-84395327;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农学院学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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