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先进班集体”、 “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7-10-11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先进, 弘扬学校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2-3个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3.全班同学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关心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对任何公开或隐蔽地煽动和组织闹事、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班级学风严谨,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经常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和学习心得座谈会,全学年70%以上同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能积极地开展和参加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本学年内早操出勤率在90%以上,体育达标率95%以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自觉遵守《大学生文明公约》;综合测评无 C等同学。

(二)先进宿舍评选条件2-3个 

1.全舍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平时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全舍同学团结友爱,互助互学,诚实礼让,尊敬师长,言论健康,举止文明,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3.全舍同学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级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处分;模范遵守《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被评为“文明宿舍”。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为校内各单位聘用的学生助理、班委、团支委成员、校院学生会成员、各学院团委成员及各社团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

2.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测评为A等。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推荐。

*各大二、大三班级,党支部均可择优推荐1人参与竞争,学生会干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

、评选的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为在校的全日制班级和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先进班集体按每10个班评一个先进集体的比例进行评选。

3.先进宿舍按宿舍总数2%评选。

4.优秀学生干部以院系为单位,按学生总人数的3%评选。

5.校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按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成员的2.5% 进行推荐(校团委和学工处推荐人员均不占各学院名额)。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请有意申请的班级和被推荐的同学下载附件填写相关表格信息后于10月20日下午4:00前将纸质申请表交至活动室D1001,并将电子申请表发送至11215114@njau.edu.cn。



附件: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