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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2-09-30    浏览次数:


2022级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伯藜助学金评选文件的要求,现启动农学院2022-2023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及金额

1.学校分配给我院等额推荐名额2名,差额推荐名额2名。请各班推荐一名候选学生。

2.资助金额5000//年,持续资助,一助四年。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资助对象为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在校大学生;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学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

高考成绩要求

(超重点线)

考生所属

省份及地区

高考成绩要求

(超重点线)

考生所属

省份及地区

105(含)

上海、黑龙江、内蒙古

60(含)

新疆、甘肃、湖北、云南、江西

90(含)

河北、湖南、贵州、

海南

50(含)

北京、吉林、山西、青海、江苏、安徽、广东

80(含)

辽宁、陕西、重庆、

四川、广西

45(含)

天津、浙江、福建

70(含)

山东、宁夏、河南

30(含)

西藏

注:重点线参照对应各省份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一段线/本一线

4.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民房者;

3)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4)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5)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三、评选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交“伯藜助学金”申请表,经班级评定,确定一名候选人于928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交至学院学办(生科楼D1002)辅导员杨宸宇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2.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遴选面试,最终推荐2名同学获得资助,2名同学获得差额推荐资格,并将名单上报学工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前期宣传及推荐工作。

2.各类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部金额。

3.学生在获得伯藜助学金资助后,自动成为学校伯藜学社成员;获得瑞华本科生助学金资助后,自动成为学校瑞华励志社团成员。符合条件者,下一学年年审通过后,可连续获得四年资助。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反映。

联系人杨宸宇,办公地点:生科楼D1002;联系方式:025-84395327;邮箱:yangchenyu@njau.edu.cn

附件1:农学院2022-2023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农学院2022-2023学年“伯藜助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农学院学生办  

20209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