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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推荐2020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0-04-21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推荐2020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农学院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生和班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名额数量

“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2个

“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1个

三、推荐标准

1.省“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省“三好学生”应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研究生申报应至少一次获得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省“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除了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在推荐省“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基础上,从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应至少一次获得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省“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省“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班级应充分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2.集体奖项由班级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班级条件择优推荐;个人奖项由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择优推荐1名参选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请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附件1、附件2)以及汇总表(附件3),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和篇幅,个人事迹另附,须包含个人简介、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实践经历等,“优秀学生干部”事迹还须包含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工作成效。

4.请申请人将经班主任确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于2019年4月24日17:00之前报农学院学生办,以“姓名+省优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办邮箱(sunxiaowen@njau.edu.cn)。

5.学院将对各班级推荐人选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并加强典型宣传。

 

 

 

 

                                                                                                        农学院学生办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