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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农学院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0-04-12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院学生会: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南农大团[2020] 2号)相关要求,为表彰2019年度学院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以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院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学院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项目

本科生

研究生

五四红旗团支部

3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支部参与标兵支部评选

优秀共青团干部

16

5

优秀共青团员

24

19

青年战“疫”先锋

1

二、评选范围

农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基层团支部。

三、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上一学年70%以上同学平均分≥80分,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能积极地开展和参加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优先考虑。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学干部一年及以上,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5.“青年战先锋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积极投身阻击疫情重大政治任务的青年师生。

四、评选程序

1.团支部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择优评定;

2.个人奖项由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申请,团支部择优推荐一名优秀共青团员,一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至学院团委;

3.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及研会主要学生干部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生办和研究生办负责推荐;

4.418前学院团委完成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提交至校团委。

五、相关要求

1. 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人选;

2. 各申报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3. 请于415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生电子版发送至njaunxy2017@163.com,研究生电子材料发送至2019101127@nja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人:孙小雯、许娜

联系电话:025-84395327025-84396302

电子邮箱:sunxiaowen@njau.edu.cnxuna@njau.edu.cn

办公地址:生科楼D1002,生科楼D1004

 附件1:各类申报表

  附件2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汇总表

  附件3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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