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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9-09-01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稿)》(校研发【2015】394号)精神,学校决定在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中招聘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担任助教,现将做好助教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校研发【2017】485号)原则上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须有研究生助教工作经历,为此学院将优先选用博士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

2.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应聘一个助教岗位;已经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助教岗位。

二、招聘程序

1.助教岗位聘任由设岗学院组织,按课程聘任,聘任小组应不少于3人,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聘任考核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2.应聘研究生须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查后,向相关设岗学院提交应聘申请。研究生被聘用后,由设岗学院、课程主讲教师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另行通知签协议时间)。

3.受聘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应及时向设岗学院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后,学院应及时通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4. 研究生助教每学期需认真记录实际工作情况,填写《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表》,学期末纸质稿递交学院教务办,并作为今后学院助教岗位设置计划的参考。

三、其他要求

1.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校研发【2017】485 号)要求,主讲教师需安排博士生主讲4-6学时的理论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分2次安排),博士生助教上课期间主讲教师须全程听课,课前及课后给予必要指导。

2.博士生助教必须完成相应考核,考核合格后才可承担理论课课堂教学。

3.博士生在完成助教工作后,需将《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表每次的《博士生助教上课情况记录表》和《博士生助教上课质量反馈表》装订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网上登记助教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四、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应聘学生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于2019年9月10日下午5:00前送至学院教务办(生科楼D1003),同时发送《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教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wanghuanhuan@njau.edu.cn,电子稿和纸质稿同时提交才算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汪欢欢  

联系电话:84395323

农学院教务办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