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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2-09-06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发〔2019184号)与《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农大学函〔2022038号),现开展农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及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1. 910日前,有因突发情况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在困难生入口提交个人申请。对已在困难生库中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明显变化,各班级应在困难生库更新表中详细注明。

2. 913日下午16:00-17:30,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2xx2022- 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签字确认的纸质版至学生办,电子版发送至yangchenyu@njau.edu.cn,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应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2.各班级重点做好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认定工作,确保相关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其中,对于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等特殊困难学生予以重点关注,掌握相关情况,针对性做好沟通和帮扶工作。

3.本次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班级开展本项工作应多方考量、严格把关,并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农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情况汇总表


农学院学生办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