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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农学院2022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2-05-09    浏览次数:


各课题组:

为在全院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南农大研工﹝202217号)要求,决定开展农学院2022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基本学制内的毕业年级研究生;

2、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延期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校长奖学金设博士生特等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和硕士生校长奖学金三类。博士生特等奖每年不超过2人,奖励标准为每人8万元;博士生校长奖学金每年不超过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万元;硕士生校长奖学金每年不超过2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要求,原则上学院推荐博士生不超过3人、硕士生不超过4人。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其他条件

1、研究生用于申请硕士生校长奖学金的创新成果应当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先进性;研究生用于申请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的创新成果应当在相应学科领域体现一流水平、具有创造性。

2、研究生可以以学术期刊论文、专利、政策建议、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呈现创新成果,学院评审推荐应当结合研究生培养目标对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具体标准予以区别。学术论文发表必须正式见刊,英文在线发表视同正式发表;书评和短论不计入论文发表。专利必须是授权发明专利(包括新品种权及新药)。政策建议必须是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必须是省级及以上相关领域主管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

3、用于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创新成果(除专利以外),申请人必须是第一完成人,学术论文有共同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排第一;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包括新品种权及新药)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或第二完成人,申请人为第二完成人时,第一完成人必须为申请人导师。

4、所有用于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创新成果,南京农业大学必须为成果所属第一单位。

五、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51312:00前请满足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2022年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校长奖学金候选人信息表》(附件4),并将附件34电子版打包(文件包以“校长奖学金+学号+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chenjie2020009@njau.edu.cn;纸质版材料(附件3、附件4、成果在web of science中的分区及影响因子截图、研究生系统中加权平均分成绩截图、论文专利等成果纸质版首页)经导师签字后于51315:00-1700报送至生科楼D1004,逾期不候。

2520日前,学院完成申报人资格及创新成果审核认定,组织院级公开答辩,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个人基本情况、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参加活动情况;答辩形式:PPT汇报。)

3523日前,学院填写《南京农业大学2022年度校长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与推荐人选详细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校长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工作部)。

4527日前,校长奖学金评审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答辩研究生名单;原则上,进入答辩环节的博士生不超过15人、硕士生不超过30人。

5613日前,组织校级公开答辩和专家评审,确定校长奖学金拟获奖人选,并在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博士生特等奖不超过2人,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不超过10人,硕士生校长奖学金不超过20人。

6620日前,发文表彰校长奖学金获得者。

六、注意事项

1、校长奖学金可以与除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外的任何研究生奖助项目兼得,每位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期间只能享受一次校长奖学金;

2、硕士生校长奖学金申请人的创新成果须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申请人的创新成果须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取得。已经用于申请其他奖助学金(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创新成果,只要符合学院评审标准,具有高水平,同时体现先进性和创新性,均可用于申请校长奖学金;

3、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缴违规所得外,还将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创新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4、关于基本学制和最长学习年限的规定,请参照《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手册》(2019年版)中《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校研发〔2012263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实施细则》以及《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校研发〔2017485号)。其他规定参照《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

5、校长奖学金代表我校研究生奖励项目的最高荣誉,请各课题组切实做好校长奖学金的推荐工作;所有材料须按照要求提供,否则退回处理,逾期不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陈杰

电话:025-84396302

地址:生科楼D1004

邮箱:chenjie2020009@njau.edu.cn


农学院学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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